时间:2022-4-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申报德令哈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青财社字〔〕号)、《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就申报德令哈市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已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公示后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二)纳入就业帮扶(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

二、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其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于缴费基数为%或低于%的,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的,按缴费基数%核算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补贴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不超过2年。

四、所需资料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复印件、缴费凭证(柴达木农商银行、建设银行、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