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息 为着力夯实基层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基层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我市进一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解调工作稳步推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市级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联系紧密、联动有力、联调规范、联防有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个,人民调解员40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成功率达%。 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按照省司法厅对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及指导意见,依托全省社会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在基层司法所安装了“指纹+面部”识别器,身份证读取器的监管设备。对服刑人员安装手机APP定位软件、配备电子腕表,并实时监控。同时,邀请心理咨询师通过个案疏导、发放心理测评表等方式对33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评估。 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结合省公证处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检查,提升办证质量。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使用网上办证系统,促进公证工作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余人次,受理各类公证事项0件,其中民事类件,经济类4件,公证质量合格率达到%。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应援尽援。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同时,贯彻落实省《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意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全年共落实法律援助经费11.3万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54件、刑事案件6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43件,受援人总数人。同时,接待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4份。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热线值班制度,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值守,解答法律咨询55人次。 加大指导力度,增强基层工作实效。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司法所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工作薄弱环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机制,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变了以往各所工作随意性、不规范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坚持所长负责制,从严治所,规范治所。 工作剪影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