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命名西宁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的决定民委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西宁市市委、市政府: 西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以全局视野来认识和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足省会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结构特点,将创建融入幸福西宁和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中,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平台;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以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夯实壮大,城市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跨省民族宗教合作联动机制;坚持创建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充实,资源向基层倾斜,注重载体创新、内涵拓展、特色挖掘,创建工作综合效应日益显现。 西宁市的生动实践,为青海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作出示范,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西宁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时代创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希望西宁市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参与率和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市的作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提高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年12月26日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的决定民委发〔〕号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统筹谋划、创新推进、全员参与、共创共建,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步伐愈加坚实,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坚持文化认同,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红利持续释放,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将海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海西州的生动实践,为青海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作出示范,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海西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时代创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希望海西州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参与率和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州的作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提高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年12月26日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海南藏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的决定民委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以跨越发展、改善民生和生态保护为牵引,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以深化思想教育和繁荣民族文化为先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机制创新和法治保障为抓手,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以党建带创建和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为重点,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具有示范意义和标杆作用。 海南州的生动实践,为青海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作出示范,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海南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时代创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希望海南州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切实发挥好示范州的作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提高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年12月26日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民委发〔〕号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立足我国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奋发图强、砥砺前行,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创新理念、手段、方法,在全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等家单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锐意进取,苦干实干,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上作出表率,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作出示范,在新时代更有新作为。要进一步落实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将创建作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向更广范围、更深领域推进,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守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进一步创新方式载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不断激发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增强创建实效,改善民生争取人心,努力解决好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激励引导各族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不断谱写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民委 年12月26日 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青海) 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宁市兴海路街道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青年路社区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医院海东市高铁新区学校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来源:视讯青海国家民委/今日编辑:张逵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