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一、事发青海,一场球赛引发的血案,彻底摧毁两个家庭!

焦点

打篮球本是一项娱乐活动,然而就在年的1月份,在德令哈市发生一起因为打篮球引发的血案,导致两死一伤的局面,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要让一场篮球赛成为一起凶杀案的导火线呢?时隔20年,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案件,了解当年的案发真相。

图文

—专题视频—

年1月25号,德令哈农场四大队二中队发生一起因打篮球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廷成:20年前,这片是一片麦地,当时的案发现场就在这片麦地里,现在这片已经变成了一条马路。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廷成:当时是两家村民打篮球,发生了口角,引起争执后,一方追到另外一方家里去理论,理论的时候再次发生争执,然后发生殴斗,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持刀将对方三人捅伤,最终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发前,两队人打篮球,因为一方多出来一个人,犯罪嫌疑人胡某录没让受害人之一马某玩,马某就心里不舒服,跟对方吵架,吵架过程中发生争执,被在场的其他人员劝离回家。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廷成:他心里不舒服,回家去叫他哥哥,把这个事情给他哥哥说了,他哥哥跑到胡某某家去理论去,理论去以后发生二次争执,并发生相互斗殴。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之一胡某某,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逃离案发现场。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沙有山:胡家兄弟当时因为当时年纪比较小,案发之后就迅速逃离了。

案发后,德令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全力侦破并追捕犯罪嫌疑人。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廷成:这么多年来,三个犯罪嫌疑人陆续被抓获并判刑,其中嫌疑人之一胡某劲在年被抓获并判刑,嫌疑人胡某成于年来投案自首。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录一直在逃至今,一直没有抓获,我们多年来,20年来,我们公安局历任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线索摸牌陆续中断,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放弃追逃的信心,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摸牌分析。

自全州公安机关追逃专项“秋风”行动开展以来,德令哈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重新梳理命案积案,给嫌疑人家属做思想工作,行动初始,已见成效。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廷成:我们按照这次秋风行动的要求,我们对犯罪嫌疑人的家人逐人见面,逐人送达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逐人签字,给他们做工作,讲解党的法律政策,劝其投案自首,在我们连续几天的不间断的工作之下,这次犯罪嫌疑人家属联系了嫌疑人,之后嫌疑人从玉树连夜赶回来到我们这来投案。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沙有山:当时来的时候也是自己放下了许多思想包袱,也是比较配合公安机关。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录交代,这么多年来,他备受煎熬,原想挣点钱以后就去公安机关自首,20年后,他终于迈出了这一步。

犯罪嫌疑人胡某录:我一直想自首来,但是没机会,想着挣点钱,再过来,一直挣不上钱,我这个身份到哪去都是挣不上钱,大大方方的人面前出不去,啥都要特别谨慎。

案发时胡某录只有19岁,但就因为一时的冲动,让他悔恨不已,20年的逃亡生涯,让胡某录心里憔悴,如今他选择投案自首,主动了结这桩心结。

犯罪嫌疑人胡某录:这20年来过得特别心酸,提心吊胆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这样过着。

犯罪嫌疑人胡某录:现在只想自己慢慢改造,等着法律的判决。

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沙有山:由于案发时间较长,犯罪嫌疑人胡某对当时故意伤害时的一些细节记得不够清楚,这个案件我们现在正在核查当中。

二、小细节大危险!高速交警曝光我省两起车祸,车祸原因我们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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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曝光我省两起车祸,车祸原因我们常犯……

图文

随意变更车道,要不得!

事故经过

年10月04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蒙KXXXXX号“丰田”牌小型轿车,沿西和高速由西宁向平安方向行驶,12时21分许,当车辆行驶至2公里加米处时向右变更车道,致使后方由驾驶人马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青CXXXXX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躲闪不及与蒙KXXXXX号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部分机件及道路安全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刘某某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是引发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是引发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教训

经过高速出口或者岔路口时,若前方有车,尽量保持稍远一点的距离,以防前车突然刹车或突然变道,即使是在最左侧车道,也有突然变道或刹车,非常危险。所以我们开车,若是即将错过出口,一定避免这种急刹车或变道。

交警蜀黍微提示:

有些走错路的情况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实在避免不了,那么也不必着急。首先,有些司机朋友因为平时开车上下班对路况比较熟悉,对手机导航的依赖程度较小,那么突然出去跑长途,会造成因为驾驶员对导航的陌生从而导致错过出口的情况发生。

建议导航说还有1公里的时候就可以从快车道开始逐渐并线到慢车道并寻找出口了,这个距离还是比较稳妥的。

有些路口是多岔道的,甚至出现不规则的过岔道,此时驾驶员分心找路还不能在主路上停车避免被追尾,很容易错过出口。建议是提前对路况做好功课,如果路途遥远曲折,必要时可以采取分段导航的策略。

如果不慎错过了出口,又该怎么办呢?

万一错过高速路出口先不要心慌,错过一个出口最多也就是多跑路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错过都已经错过了,不就是晚点到目的地嘛,把事情想开了就好。毕竟安全第一!

开车玩手机,要不得!!!!

事故经过

年04月30日,驾驶人罗某某驾驶BJXXXX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平(安)-阿(岱)高速由平安向阿岱方向行驶,22时0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15公里+米处时,使用手机拍摄视频过程中,与前方由何某某驾驶的甘D2XXXX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甘DXXXX挂号“华骏”牌重型厢式半挂车)尾随相撞,事故造成罗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年5月1日1时20分死亡及两车部分机件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驾驶人罗某某驾驶机动车,在违法使用手机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何某某驾驶超载且反光标识不达标的机动车,低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驾驶人罗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之规定;驾驶人何天元驾驶反光标识不达标且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低速行驶,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之规定。

事故教训

驾驶人在驾车时接打电话;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将车毁人亡,更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驾车时不要接打电话、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严禁超载、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西宁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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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图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会,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犬扰民、犬伤人等案件,贯彻落实好《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巩固“创城”成果,现就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扰邻里及他人的正常生话。

二、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负责养犬审批登记,违规养犬的处理及捕杀流浪犬、狂犬等犬管工作。农牧、城管、卫计、环保、广电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三、畜牧兽医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免疫接种和审批登记手续:养犬人携犬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领取《犬类免疫证》;12月1日起,携带相关手续至养犬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或养犬所在区域城管部门进行免费登记办证,领取《养犬登记证》及犬牌。

四、在重点管理区(城市中心区域)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违规饲养将对犬只予以收容,养犬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医院)、公园、河道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但导盲犬和扶助犬除外;携犬外出,应当对犬只采取约束措施(牵引绳)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定期按时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不得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场所从事犬类交易;从事犬只的其他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犬只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送交畜牧兽医部门,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剥皮,食用,出售。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狂犬病或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的,应当及时向卫生部门、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加强宣传,普及知识,控制传染源,全面落实犬只登记管理和“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工作,努力切断包虫病传播的污染源,防止包虫病引起人畜感染。

六、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卫生医疗机构诊治,并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七、对违规养犬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扰乱养犬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的规定分别予以警告、罚款;对街面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收容;对非法饲养的烈性犬只、大型犬只、无证登记犬只予以收容;各单位要对辖区内饲养的烈性犬只、大型犬只进行一次清理登记,对监管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会隐患的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必要时,主管部门将对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八、养犬单位和养犬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实施犬类管理,不得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手段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违反本《条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批评、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办“犬证”分三步当日即可取

首先养宠物人员医院注射疫苗;

其次养犬人填写《申请办理文明养犬登记证表》,申请时应提供养犬人身份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证证明);

最后还要提供西宁市犬类免疫证;一寸犬头照2张,4寸犬全身彩照1张,照片要清晰,能看到狗狗的眼睛。如果养犬人所提供的资料都齐全的话,半个小时就可以办理完毕。

所谓的“狗户口”,就是《西宁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西宁市养犬登记证》为一张名片大小的卡片,正面内容为养犬须知,犬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背面为养犬须知、犬名、品种、免疫证号和犬照片;犬牌为水滴型蓝色,正面刻有西宁市养犬办监制字样和狗狗图案,并有犬的编号,背面刻有遛犬携带一证一牌提示,一目了然。

四、年“青海高原工匠”“青海省工人技术明星”评选结果揭晓

焦点

为叫响做强“大国工匠”品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发广大职工在推进“一优两高”生动实践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经过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审定、社会公示等环节,由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团省委、省妇联组织开展的年“青海高原工匠”和青海省“工人技术明星”评选活动结果揭晓。

细节

年“青海高原工匠”称号

获奖名单

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机修车间工人杨永磊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工艺质量技师杜连平

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蔡金山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维护部副主任马勇

西部矿业集团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技术员杨明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事业部网络监控操作中心光宽/ITV支撑组组长李锦花

青藏铁路集团公司格尔木电务段信号工刘效聿

中国水电四局水工机械总厂总工程师朱锴年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东供电公司班长冶海平

化隆县黄河绿洲生态园拉面部经理韩玉龙

年青海省“工人技术明星”称号

获奖名单

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站科长许振林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信息科技部高级技术经理王印国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加工一车间主任张生太

青海索琳手工艺品有限公司技师汪巧银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检修一车间主任韩富成

青海第一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机械管理员吴强

青海省湟源公路总段养护中心公路养护工张永盛

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汽机检修车间副班长张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海西州分公司投递员李志强

海北州嘉福苍皮雕有限公司技术员万德

此次评选的“青海高原工匠”、“工人技术明星”来自省内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劳动者,政治素质过硬,技术高超精湛,具有工艺专长,体现了领军作用,在不同行业岗位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最新通告,这两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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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最新通告,这两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细节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通告年第1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3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8批次、食用农产品54批次、调味品17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酒类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其中1批次调味品及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治多县大众绿色蔬菜店,标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悦鑫鲜调味品厂生产的百铃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检出值为0.g/g,标准规定为≥35.0g/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g/g,标准规定为≥1.10g/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青海省格尔木市站前一路,格尔木彦文砂锅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mg/kg,标准规定为≤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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