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海西州“民族团结杯”搏克比赛的通知 各市、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为隆重庆祝国际劳动节,向建党周年献礼,弘扬民族文化,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更多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竞技平台,促进提高我州搏克运动水平。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年海西州“民族团结杯”搏克比赛。现将《年海西州“民族团结杯”搏克比赛竞赛规程》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等工作。 年海西州“民族团结杯” 搏克比赛规程 一、活动主题 献礼建党周年促团结倡文明 二、主办单位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承办单位 海西州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德令哈市蓄集乡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 年4月17日 五、比赛地点 德令哈市蓄集乡体育场 六、参赛办法 (一)每地区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可报男运动员10名、女运动员10名(由各地区文体局负责本地区组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年以后年以前出生者(5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将验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照片粘贴在运动员信息表上,纸质电子版均需提供),报名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险(以保险单为准),没有保险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五)参赛队员需在海西工作3个月以上(单位需提供工资化名册)。 (六)赛前检验参赛队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没有不得上场比赛。 (七)各参赛单位负责对选手身份的鉴定,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赛单位所有比赛成绩。 (九)因疫情期间体育赛事防控要求,外省返回的本地务工人员需提交一周健康码证明方可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个人赛(男、女)取前八名 八、竞赛纪律及申诉程序 (一)各参赛队请按比赛规程的要求参加比赛。如有违反比赛规程中关于运动员资格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教练员守则。 (三)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 (四)比赛期间如对比赛有异议,按照程序由该队领队在比赛后1小时内向比赛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原因的书面文件,由比赛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定,特殊问题因故不能裁定的,由赛会组委会裁定。 九、奖项设置 第一名:价值0元物品第二名:价值元物品第三名:价值元物品第四名:价值元物品 第五名:价值元物品第六名:价值元物品 第七名:价值元物品第八名:价值元物品 十、有关要求 (一)参赛队员于年4月14日前报州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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