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风气,根据省、州、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德令哈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恶意辱骂、恐吓、威胁、诽谤、滋扰他人,实施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散布、删除负面或虚假信息,实施破坏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3、利用网络实施“网络贷”、“校园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4、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的违法活动线索。 5、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的违法活动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保护措施 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德令哈市公安局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1、举报—110- 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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