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反思庆华矿业公司污染环境的深刻教训,以“四个转变”认真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研究出台新环保十三条措施,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标准,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监管治理体系,保护好柴达木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分片包干督办制度。 海西州各市县、工行委党政主要领导下沉企业一线蹲点调研、分片包干督办,日常工作中坚持亲临环境风险点,亲赴舆情曝发点,亲入生产一线,亲自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各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检查督办。推行海西州州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点包干巡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建立完善现场检查记录档案。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述职制度。各市县、工行委重大生态环境事项及时向海西州委州政府申报,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向海西州委州政府书面述职,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时,及时向海西州委州政府专题会议述职。 二是聘请专家参与政府决策,推行环保管家服务。 海西州政府建立生态环保参事制度,聘请5-8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政府参事。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环保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提供技术咨询。在格尔木市试行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的基础上,在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引进推开,提供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治理、检测分析等专业化服务。 三是主动开展第三方环境预评估,全面启动第三方环境治理。 以格尔木庆华矿业公司第三方评估为范例,海西州内工业园区、工矿区、自然保护区和所有排污企业主动开展环境风险第三方预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全面覆盖的方式进行,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编制整治方案,引进有实力、有担当、有经验的生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迅速整改,消除环境隐患。建立完善第三方服务配套政策保障措施。 四是对所有排污企业实行视频监控管理。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在污染物排放口、尾矿库、渣场等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运行情况。建立海西州环境保护大数据融合平台,融合各类监管数据,及时分析研判、调度解决发现的问题,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利用直升机、无人机开展空中立体巡查。 利用海西州警航支队直升机,州政府采购两架具有多元数据采集、航拍测绘、实时传输视频资料功能的无人机,对各工业园区、重点矿山企业、尾矿库、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进行不定期空中立体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依法处置。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利用遥感卫星图片等资料强化监管。 六是设立州级亿元环境应急准备金。 海西州州级财政设立1亿元环境应急准备金。各地区相应设立专项准备金,其中格尔木市不少于万元,其余地区不少于万元。企业建立生态环保专项基金,新建企业从投产之日起,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生产企业自年1月1日起提取,由企业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环境治理。 七是任命11名县处级环保督察专员。 海西州委大督查五人小组内设环保督察专员,任命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为州级环保督察专员。格尔木、德令哈两市督察委员会内设不少于5名环保稽查员,乌兰、都兰、天峻三县督察委员会内设不少于3名环保稽查员。督察专员、稽查员对生态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督察问责,形成州委大督查五人小组、市县督察委、政府聘请专家、环保行业不同力量交叉督察、明查暗访的督察格局。 八是实行生态环保惩戒“黑名单”制度。 建立环保“黑名单”惩戒机制,对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次违法违规、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等情形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惩戒体系,依法依规从严惩处,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海西州内新的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九是对重大环保举报线索个人最高重奖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