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看皮肤病更专业 https://m-mip.39.net/nk/mipso_4585631.html 2月1日,德令哈市卫健委接到群众举报称:德令哈某企业职工杨某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其他信息不详。随后,市卫健委多次尝试与举报人联系,但电话一直未接通。随即,市卫健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德令哈市公安局,协助核查。 接到警情后,德令哈市公安局立即通过警务大数据平台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进行全面核查。通过轨迹研判,发现被举报人已驱车赶往德令哈,遂立即组织警力配合卫生部门前往杨某家中,对其进行检测。 经公安、卫生部门全面核查、检查,被举报人杨某系2月1日从甘肃敦煌市家中返回德令哈工作。近期,无病例接触史,无疫区过往记录且身体检测结果正常,现已要求其本人居家隔离观察。 经询问,举报人系被举报人杨某之子杨某新(13岁,甘肃省敦煌市人)。年2月1日,为阻止其父亲前来德令哈工作,遂拨打电话至其父亲单位,谎报父亲杨某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杨某新谎报疫情,此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但因其未达到法定年龄,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本人及父母进行批评教育,现已责令严加看管。 法律服务在线 编造与疫情等灾害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德令哈公安 监制/史凯 责编/范启蒙 推荐阅读好消息!青海3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青海战“疫”传捷报!13天,个小时,他们经历了什么? 最新!西宁新增确诊病例1例!青海省累计18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