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青春创业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团联发[]35号)下发了。有需要申请贷款的创业大学生请将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团德令哈市委办公室。联系-。。 那么,又有人会问了,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贷款呢?别急,小编先为大伙介绍下实施意见中的内容。为结合实际需求,按照每个毕业生(团队)5-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项目贷款扶持。自筹资金规模较大的创业项目可适当扩大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贷款周期为1—2年。并根据申报项目的不同担保方式,采取强抵押放贷、弱抵押放、无抵押放贷3种不同利率放款。贷款利率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由县级扶贫部门依据扶持项目贷款额度,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补贴给放贷银行。采取弱抵押放贷或无抵押放贷上浮的贷款利率,由项目申请团队承担,贷款贴息期限不得超过2年。一、重要意义 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既是返乡创业大学生的普遍需求,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必然选择,更是推动和提高产业扶贫发展水平,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最终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有2万多名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各类创业活动,为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增添了新活力。但是,受发展条件制约,特别是受资金短缺的限制,一些具有发展潜力并与困难群众增收密切相关的青年创业项目无法得到有效扶持,许多返乡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愿望无法实现,技能和才华无法得到充分展示。深入推进“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为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地区返乡大学生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使之在产业扶贫中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是各级团组织和扶贫部门的应尽职责。因此,各级团组织和扶贫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对支持创业创新,缓解就业压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不断深入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结合产业扶贫和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选择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支持,实现培育市场主体,壮大扶贫产业的双赢目标。力争到年,支持返乡大学生创业项目0个以上,解决名以上毕业返乡大学生和农村牧区青年就业。 三、对象选择 (一)扶持对象。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团队)(以下简称返乡创业大学生),经申请符合扶持方向的创业项目。返乡创业大学生应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和一定的创业基础,并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等基本创业素质,无不良信用记录。农牧区“青海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创业致富带头人及“领头雁”、青年科技特派员、青年信用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优秀农牧区创业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二)扶持方向。重点扶持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民族(民俗、民间)文化、乡村旅游、生态环保、商贸服务、农牧区电商等与产业扶贫相关联的创业项目,并逐步向能够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其它新型业态延伸。 四、合作银行 经团省委、省扶贫开发局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研究决定,自年起,由中国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负责为“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团县委会同县扶贫局按照省级三方合作协议有关规定与县邮储银行支行(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青扶局〔〕90号)有关放大倍数、风险控制与补偿等要求。 五、扶持内容 (一)担保支持。根据“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开展情况,由省扶贫开发局协调省财政分年度安排下达到县(市、区)财政担保资金和贷款贴息。依据团省委、省扶贫开发局、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年新安排到各县(市、区)共计万元的财政担保资金(担保金分配见附件1),分别由各县(市、区)扶贫部门注入当地邮储银行专户,专项用于创业项目担保。其中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安排的担保资金由各州扶贫部门注入州一级邮储银行专户,根据所属各县创业项目申请审核情况,由邮储银行统筹进行抵押放贷;西宁市安排的担保资金由市扶贫部门注入市级邮储银行专户,统筹协调团市委、市级邮储银行等单位,解决农牧区返乡大学生在所辖四区从事创业项目、符合扶持条件和方向的信贷需求。财政担保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必须用于创业扶持项目贷款和贴息。 年度扶持的创业项目贷款偿还完毕后,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负责将已安排到县的万元财政担保资金进行回笼,年度担保金未使用的项目县,担保资金本息一并注入邮储银行专户,继续用于开展此项工作,与年安排到县的财政担保资金本息一并形成滚动扶持、循环放贷的模式。 (二)贷款支持。结合实际需求,原则上按照每个大学生(团队)5-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项目贷款扶持。自筹资金规模较大的创业项目可适当扩大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贷款周期为1—2年。 根据申报项目的不同担保方式,采取3种不同利率放款。一是强抵押放贷,贷款申请人抵押物符合银行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二是弱抵押放贷,即贷款申请人抵押物不能完全符合银行相关要求,按基准利率增加1.5个百分点执行;三是无抵押放贷,即贷款申请方无抵押物,仅以项目担保金担保进行放贷,按基准利率增加2个百分点执行。 贷款利率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由县级扶贫部门依据扶持项目贷款额度,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补贴给放贷银行。采取弱抵押放贷或无抵押放贷上浮的贷款利率,由项目申请团队承担。贷款贴息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服务支持。团省委利用现有“导师服务团”的资源优势,对获得项目贷款的创业团队进行“一对一”帮扶,最大限度规避创业初期风险。结合全省“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实施,团省委将联合省扶贫局对创业青年分层次、分项目、分行业进行针对性培训。邮储银行要做好对各营业网点信贷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做好对项目实施县的金融政策宣传。 六、推荐程序 “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信贷资金支持项目,按照“创业大学生申请、团组织重点推荐、扶贫部门初步审核、合作银行终审放贷”的程序进行。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团队)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青春创业扶贫行动”项目扶持申请表》(见附件2)。在西宁市四区从事创业项目的农牧区返乡大学生(团队),向四区团委提出申请,上报团市委后,按上述程序推荐审核放贷。 团县委应当建立健全“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信贷资金扶持项目档案和管理台账。包括《“青春创业扶贫行动”项目扶持申请表》、创业团队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复印件、团队成员合伙协议等。 下载《“青春创业扶贫行动”项目扶持申请表》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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