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2月10日下午,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处置市场监管情况。

疫情防控处置市场监管情况通报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颖鸣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重点任务,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管、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努力。我省疫情发生之初,我们就对相关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和医疗物资进行了监控,特别是我们察觉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出现上扬波动的情况,便迅速组织省内相关医疗机构和药械公司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签订《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并围绕明码标价、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提出7项要求;按照“非常时期、非常之举”的原则,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了青海心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鼎大药房高价出售3M型号口罩案、医院侵权销售口罩案等,并给予顶格处罚,形成了震慑,全省物价趋于稳定。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

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宁市海湖新区青海心和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康鼎大药房哄抬口罩价格案。年1月23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西宁市海湖新区青海心和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康鼎大药房抬高3M口罩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该药房于年1月22日至23日,分别以30-35元/只,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销售3M型号口罩。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哄抬价格行为作出5万元罚款,并处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案例二:医院侵权销售口罩案。年1月27日,西宁市湟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从非法渠道购进一批无票据和相关资质证明的假冒医用口罩包(规格为20只/包,),以每包40元(利润率高达%)的价格销售包零9只。该医院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湟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31.万元。案例三:德令哈市美颜美妆化妆品店涉嫌销售过期医用口罩案。年2月1日,德令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美颜美妆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12包(规格为20只/包,有效期为两年),均已超过有效期1年8个月。且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相关资质,过期医用口罩会造成一定的医疗安全隐患。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德令哈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拟作出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四:西宁市益寿堂药店第一分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案。年1月30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办督查室“互联网+督查”平台移交线索,对西宁市益寿堂药店第一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西宁市益寿堂药店第一分店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后,依然哄抬价格,高价销售口罩,且不能提供合法销售票据及合法进货渠道。该店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立案查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做好工作。

记者/史永寿海朝亮才让三智、李增萍、邓建青

监制/史凯

责编/何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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