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12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52号)文件,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在疫情防控期间,立足本职,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援企工作力度,积极转变经办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运行负担、维护就业局势整体稳定,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落实情况▲▲▲1落实“五免三减半”政策从年2月起至6月,全额减免中小微企业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从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为全市企业减负61.32万元。2放宽稳岗返还申领条件对30~人的中小企业,裁员率不超过5.5%,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对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截止目前,通过系统审核第一批符合稳岗返还企业18家,涉及企业职工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5.18万元。其他企业仍在陆续申报中。3延长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年12月31日,年全市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2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4.02万元,涉及企业职工42人。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扫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