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8-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05月08日21时56分,德令哈交警大队接指令:“黄河路青年林对面,一辆摩托车单方翻车,有人员受伤,要求出警处理”。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

现场勘查发现一辆青H号“劲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侧翻于黄河路东侧车道中央绿化带旁,驾驶员受伤。现场有大量碎片和一个完整的小型汽车后视镜外壳及小型汽车雾灯外壳,该现场为交通肇事逃逸现场。交警大队一组民警在现场继续勘查有价值线索,另一组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走访,走访过程中有群众举报,在格尔木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发现疑似肇事逃逸车辆。

民警立即赶往格尔木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发现一辆青H号“歌诗图”牌小型轿车,该车左侧后视镜、雾灯及叶子板等部位损坏。经现场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后视镜外壳及雾灯外壳与该车辆损坏的左侧后视镜、雾灯严丝合缝。民警立即联系到该车车主,得知车主将车辆外借给朋友使用,大队民警告知车主通知车辆驾驶人,立即前往德令哈交警大队接受调查,青H号“歌诗图”牌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某于23时来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年05月08日21时50分许,李某某(男,汉族,青海省乐都县人)无证酒后驾驶青H(牌证作废)号“劲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黄河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姥家大锅台路段时,与沿黄河路由南向北行驶李某平(男,汉族,青海省民和县人)驾驶的青H号“歌诗图”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青H(牌证作废)号“劲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平驾驶青H号“歌诗图”牌小型轿车驶离现场,后将车辆停驶于格尔木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后回家。

李某平对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这起致人受伤的逃逸案离案发仅仅过去了一个多小时。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转自:海西交警支队

在永恒与一日之间你的选择就是我们的成绩

携手百事通广告传媒共创辉煌

任何建议、想法、投稿都可?E-mail:

qq.







































治白癜风福州哪家医院好
郑州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