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切块下达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号)和《海西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实施好年度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西农扶发〔〕4号)文件要求,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结合实际,编制完成了年第一批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组审查论证,现予以公示。 一、尕海镇项目 (一)德令哈市尕海镇东升村富康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尕海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东升村、富康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东升村 5、建设内容:将8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德令哈东康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收益,东升村、富康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80万元,东升村、富康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40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东升村、富康村村集体分红每村4万元/年。 (二)德令哈市尕海镇尕海村、富源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尕海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尕海村、富源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5、建设内容:将8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委托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尕海村、富源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80万元,尕海村、富源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40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尕海村、富源村村集体分红每村4万元/年。 (三)德令哈市尕海镇努尔村、郭里木新村等9个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根据《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第一批村级产业发展项目的批复》(德政〔〕号),批准实施德令哈市尕海镇9个村购置产业用房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村级自筹.万元。建设内容为: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商铺.76平方米。现将年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与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整合使用,用于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3号、5号、6号楼商铺。变更后的项目具体内容为: 1、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尕海镇努尔村、郭里木新村等9个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尕海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单位:富源村、富康村、东升村、尕海村、陶哈村、努尔村、郭里木新村、泉水村、新源村村委会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德令哈市都兰西路与昆仑路交汇处 6、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德令哈市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3号、5号、6号楼商铺,购房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 7、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郭里木新村、泉水村各50万元,努尔村、陶哈村、新源村、东升村、尕海村、富源村、富康村各21.75万元),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郭里木新村、泉水村、努尔村、陶哈村、新源村、东升村、尕海村、富源村、富康村各万元),村级自筹.万元。 8、建设期限:年5月—年11月。 9、预期效益:按我市市场门面房屋租赁租金30-50元/㎡.月计算,预计年收入:9村商铺预计每年经营(租金)收入95.2万元/年-.68万元/年,可新增就业岗位4-6个。 二、柯鲁柯镇项目 (一)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农垦宾馆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柯鲁柯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莲湖村、安康村、德令哈村、花土村、金原村、乌兰干沟村、民兴村、希望村、新秀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柯鲁柯镇加油站对面 5、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宾馆1栋,并配套附属设施。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莲湖村、安康村、德令哈村、花土村、金原村、乌兰干沟村、民兴村、希望村、新秀村各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乌兰干沟村、德令哈村各40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5月 8、预期效益:项目实施完成运营后,预计纯收入为元,以纯收入的80%按照各村入股资金比例进行分红各村预计收入为:莲湖村、安康村、花土村、金原村、民兴村、希望村、新秀村分红额为元;乌兰干沟村、德令哈村分红额为元。 (二)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三个牧业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柯鲁柯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陶生诺尔村、茶汉沙村、克鲁诺尔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都兰西路与昆仑路交汇处 5、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4号楼商铺,购房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茶汉沙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0万元、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奖励资金50万元、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陶生诺尔村、克鲁诺尔村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11月。 8、预期效益:按我市市场门面房屋租赁租金30-50元/㎡.月计算,预计年收入:3村商铺预计每年经营(租金)收入28.9万元-48.2万元,可新增就业岗位5-8个。 三、怀头他拉镇项目 (一)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怀图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怀图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5、建设内容:将4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委托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怀图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村集体分红4万元/年。 (二)怀头他拉镇卡格图村及巴力沟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单位:卡格图村、巴力沟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都兰西路与昆仑路交汇处 5、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4号楼商铺,购房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卡格图村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1.75万元,巴力沟村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1.75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11月。 8、预期效益:按我市市场门面房屋租赁租金30-50元/㎡.月计算,购置总面积为.62㎡,预计年收入:2村商铺预计每年经营(租金)收入17.5万元-29.2万元,可新增就业岗位2-6个。 四、蓄集乡项目 (一)德令哈市蓄集乡六个牧业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根据《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第一批村级产业发展项目的批复》(德政〔〕号),批准实施蓄集乡村级产业发展项目,蓄集乡茶汉哈达村、乌察汗村、伊克拉村、贡艾里沟村、陶斯图村、浩特茶汉村6个牧业村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商铺.6平方米,总投资.13万元,其中,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75万元,金融扶贫贷款资金.38万元。现将年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年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与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75万元整合使用,用于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4号楼商铺。变更后的项目具体内容为: 1、项目名称:德令哈市蓄集乡六个牧业村村集体购置产业用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蓄集乡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单位:茶汉哈达村、乌察汗村、伊克拉村、贡艾里沟村、陶斯图村、浩特茶汉村村委会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德令哈市都兰西路与昆仑路交汇处。 6、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民族贸易中心楼2号、4号楼商铺,购房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 7、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75万元,其中,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75万元(伊克拉村50万元,茶汉哈达村、乌察汗村、贡艾里沟村、陶斯图村、浩特茶汉村各21.75万元),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伊克拉村、茶汉哈达村、乌察汗村、贡艾里沟村、陶斯图村、浩特茶汉村各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乌察汗村、陶斯图村、浩特茶汉村各40万元)。 8、建设期限:年5月—年11月。 9、预期效益:按我市市场门面房屋租赁租金30-50元/㎡.月计算,预计年收入:6村商铺预计每年经营(租金)收入63.45万元-.7万元,新增就业岗位5-10个。 五、河东街道办事处项目 (一)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东山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河东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东山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东山村 5、建设内容:将4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德令哈市东盛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东山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村集体分红4万元/年。 (二)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阳光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河东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阳光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阳光村 5、建设内容:将4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德令哈市三豊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收益,阳光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村集体分红4万元/年。 (三)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红光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河东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红光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红光村 5、建设内容:将4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海西裕鑫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红光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村集体分红4万元/年。 (四)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阳光村村集体扶持产业发展光明小区平价超市项目 根据《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德令哈市年第一批村级产业项目的批复》(德政〔〕号),批准实施河东街道办事处阳光村冷库建设项目,总投资28万元(其中,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1.75万元,自筹6.25万元),建设冷库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现变更为实施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阳光村村集体扶持产业发展光明小区平价超市项目,总投资32.6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砖混结构平价超市平方米,购置各类货架10套及其他附属设施。变更后的项目具体内容为: 1、项目名称: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阳光村村集体扶持产业发展光明小区平价超市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河东街道办事处 3、项目实施单位:阳光村村委会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德令哈市光明小区院内 6、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砖混结构平价超市平方米,购置各类货架10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7、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2.6万元,其中,州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1.75万元,自筹10.85万元。 8、建设期限:年5月—年9月。 9、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按5人/小时×25元(人均消费)×10小时(日营业)×天=45.6万元/年。超市每年上交村委会租赁费不低于元/年。 六、河西街道办事处项目 (一)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巴音河村等四村村集体产业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河西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巴音河村、白水河村、北山村、甘南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5、建设内容:将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委托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巴音河村、白水河村、北山村、甘南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巴音河村、白水河村、北山村、甘南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40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巴音河村、白水河村、北山村、甘南村村集体分红每村4万元/年。 七、火车站街道办事处项目 (一)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平原村、民乐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收益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2、项目实施单位:平原村、民乐村村委会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5、建设内容:将40万元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委托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收益,平原村、民乐村村集体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期为1年,期满收回本金或续签投资协议 6、资金构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平原村省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0万元、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民乐村市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万元。 7、建设期限:年5月—年6月。 8、预期效益:按投入财政资金10%的比例为平原村、民乐村村集体分红24万元/年,其中,平原村14万元/年,民乐村10万元/年。 八、公示期限:年5月17日-年5月23日 九、监督举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