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

辖区各建筑施工工地、经营性娱乐场所、临街商铺及其他声源单位:

年(高)中考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宁静和谐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考噪声管控时间

(一)高(中)考噪音严控期

1、高考时间:7月7日—7月9日(3天)

2、中考时间:7月15日—7月18日(4天)

(二)高(中)考噪声管控期

时间:6月22日至7月19日

二、高(中)考噪声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7天内为噪声严管期,居民区和考场周围建筑工地全天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土方挖掘拉运、建筑拆迁等产生较强噪声的施工作业,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夜间暂停营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的标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二)高考、中考期间(除上述7天外)为噪声管控期,居民区、考场周围各建筑施工地午间(12:00—14:00)、夜间(19:00—7:00)不得进行混泥土浇筑、土方挖掘、拆迁作业,不得使用振动棒、搅拌机、电锯、切割机等设备。严禁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作业。

(三)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饮食服务业、临街商铺、街头卡拉OK等场所要将各类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控噪标准范围内。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必须每晚22:00停止营业,对超标且严重干扰人民群众和考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将严肃处理。

(四)市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凡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一律停止营业。

(五)市区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传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采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市区露天娱乐、集会和庆典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群体性组织活动,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或采取其他方法发出高噪声。7月7日至9日,7月15日—18日考试期间,市区居民集中区及考场(点)周边米范围内,严禁鸣号、击鼓(锣)等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六)在考试期间市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机动车鸣喇叭,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未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三、噪音扰民行为的严查处理

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噪音超标的,且严重干扰考生正常学习和居民生活的将严肃处理。

四、噪音扰民投诉举报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近期将开展全面检查,并设立举报投诉专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热诚欢迎广大群众对有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举报,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值班-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

-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热线环保举报热线

城建服务热线

报警电话

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

德令哈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德令哈市公安局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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